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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4-03-14


郸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郸政〔20132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工作实施意见 

 

  公路绿化是林业生态建设的窗口,直接影响着造林绿化的整体形象。为切实搞好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工作,使之建设成为绿色景观长廊,提升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水平,争创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现代林业建设为主线,以争创全国绿化先进单位为目标,科学规划,创新机制,造管并重,整体提高绿化建设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县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绿化任务

  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郸城段全长14200米,其中:村庄及街道长度1425米,实际绿化长度12775米。规划每侧绿化林带宽度50米,分属吴台镇、虎岗乡、胡集乡、城郊乡、产业集聚区具体组织实施,县林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

  三、标准要求

  种植品种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达到四季常青,高低错落有致,整齐美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涉及公路绿化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高度重视,把公路绿化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的窗口工程,成立专门组织,具体负责绿化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强力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二)创新造林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坚持"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林业发展政策,以乡镇为单位,实行返租承包,即由乡镇将绿化用地通过租赁方式统一集中起来,逐户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建立补贴资金直补卡,通过公开竞标方式承包给造林主体(造林公司或造林大户),由造林主体与乡镇签订造林管护承包合同。承包期以一个树木成材周期10年为标准。造林主体必须按照规划负责造林绿化和管护,林权归造林主体所有,林木成材收益归造林主体。

(三)强化质量监管。严把规划、树坑、苗木、栽植、管护等质量关,规划的林带宽度和行数必须栽植到位,苗木使用一级良种壮苗,组织专业队分级栽植,浇足水,确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和合格率。

(四)加大扶持力度。本着"社会得绿、投资人得利"的原则,县政府对林带占地采取租赁补贴的办法,连续补贴10(2012101日至2022930日),其中,前5年由县政府每亩每年补贴1000斤小麦,后5年由县政府和造林主体每亩每年各补贴500斤小麦,县财政将占地补贴折算资金(以当年度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拨付给县绿化委员会指定账户;对林带占地上的附属物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每年51日前县绿化委员会组织核查验收。经核查,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90%以上的,按乡镇直接打入占地农户直补卡。凡绿化达不到标准,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低于90%的,暂不兑现补贴,等补植完善合格后,再兑现补贴资金。 

 (五)搞好林木管护。实行属地管理,做到苗木下地,管护开始,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加大管护力度,加强抚育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严禁在林带内种植高杆农作物,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行为,依法保护造林绿化成果。

(六)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将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凡按时完成任务,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合格率达到标准要求的,奖励现金5万元,目标管理增加20分,优先推荐参加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没有按时完成任务,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合格率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全县通报批评,目标管理扣20分,取消参加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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